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国家安全机关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重要力量,开展人员招录、执法办案等活动均有严格的制度规范和保密要求。任何打着国家安全机关旗号“协助招揽工程”“帮忙安排工作”“疏通关系”“要求汇款转账”等行为均是不法分子设下的诈骗圈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广大人民群众要擦亮双眼、注意甄别,如发现冒充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问题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官微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