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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新人:收好这份入职避坑手册!合同、试用期、社保权益……一次讲清

2026年09月30日 14:43:23    甘肃省委网信办

步入职场,劳动合同签订、试用期约定、社保缴纳,是每一位职场新人的必经环节。但总有一些隐蔽陷阱藏在这些关键的流程中,稍有疏忽就可能损害自身权益。


那么,签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哪些事?

试用期有什么讲究?

这份入职避坑手册,快收藏!

劳动合同签订有说道!

入职签约这些一定要懂01

劳动合同是转正后才签吗?


不是哦!要趁早签!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无论用人单位

是否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均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02

签个名字就完事?


别大意,很多细节要注意!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了以上必备条款,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所以,签订劳动合同时

一定要注意必备条款是否填好

其他涉及自身权益的事项也要仔细核对

不要拿到劳动合同就直接签字哦!


03

自己需要保留一份吗?


当然需要,一定要保存好!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果手中没有劳动合同文本

一旦发生纠纷

可能会增加维权难度


单位没给我合同怎么办?

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请其给自己一份劳动合同文本留存,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04

不签纸质劳动合同只签电子劳动合同可以吗?


当然!

电子劳动合同同样有法律效力!


电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以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为载体,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订立的劳动合同。

依法订立的电子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订立的是电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要提示劳动者及时下载和保存电子劳动合同文本,告知劳动者查看、下载电子劳动合同的方法,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确保劳动者可以使用常用设备随时查看、下载、打印电子劳动合同的完整内容。

劳动者需要电子劳动合同纸质文本的,用人单位要至少免费提供一份,并通过盖章等方式证明与数据电文原件一致。

05

小心!这几种合同千万别签!


“霸王”合同: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设置了可以随意解雇员工或者免除用人单位责任、排除员工权益,以及限制员工辞职权等条款。


提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仔细审查,对于“霸王”条款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等主张条款无效。


“抵押”合同:


一些单位要求员工,在劳动合同中同意将身份证件扣押或以个人财产、财务权益作为抵押,以确保员工履行合同。


提示: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中不得设置此类条款,如果身份证件或个人财产已被单位扣押,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阴阳”合同:


单位在正式的劳动合同和非正式的口头约定之间存在矛盾或差异。


提示:要确保正式合同与口头协议一致,避免“阴阳”手法。


“空白”合同:


合同中的一些重要的条款,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不明确约定或留白。


提示:签订劳动合同时,要确保劳动合同条款都明确约定,不留空白。特别是劳动合同签订日期非常重要,一定要和用人单位沟通好,不留空白。


试用期权益别忽视!

这些规定要牢记

01

试用期长短单位说了算?


与合同期限有关,

不是想定多久就多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注意!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

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转正后将其调入其他部门,再以此为由要求新增试用期,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02

试用期工资都很低吗?


有标准!不能少给!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03

试用期里单位能随意开除员工吗?


不可以!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条件!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我感觉这个工作不适合自己,能在试用期提离职吗?

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离职需要给单位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无论是否在试用期间,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除以上法定情形外,一般无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初入职场,社保不能少!


社保就是社会保险

是一种国家保障制度

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其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无需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

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

基本医疗保险

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

失业保险

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

工伤保险

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生育保险

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

具体缴费政策和比例,由所在地区和政策来确定。建议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单位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

01

转正后才需缴社保?


错!在试用期内,

员工也应享受社保的权益!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

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

为员工办理社保缴纳手续

温馨提示

1

保留好相关文件,包括社保卡、公积金账户信息等。

2

定期查询自己的社保缴费情况(可登录所在省份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移动端进行线上查询或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银合作网点现场查询,也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查询。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实现全国统筹,可一键查询。)核对工资单和缴纳明细,确保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履行义务。

3

如确定用人单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履行义务的行为,应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02

关于缴社保,这几种说法千万别信!


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社保?


有的单位以没签劳动合同为由

不给员工缴纳社保

这种说辞是不对的!

注意!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费。


以现金方式代替缴纳社保,是为员工好?


别被忽悠了!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现金,不缴纳社保或者由员工个人自行办理社保缴纳的做法,都不可取!


员工能自愿弃缴社保吗?


有的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

会要求员工签订一份

自愿放弃社保的承诺书


还有的员工

为了少缴社保,多拿工资

主动交上承诺书,放弃社保

要求单位将社保转成工资支付给自己


注意!这种《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社保像一把伞,照护我们的生活、养老、健康等。


最后提醒大家

■ 记得妥善保存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社保记录等凭证,这些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


■ 如遇欠薪、不缴社保、违规用工等问题,可拨打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或到属地劳动监察部门线下投诉。


■ 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可以签订和解协议;如果协商无果,可以依法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祝所有职场新人

一切顺利,前程似锦!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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