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西宁市网信办根据网民举报,对短视频账号经营者马某某进行约谈,并依法关停涉事账号“**方言号”(8.1万粉丝)。
西宁市网信办接网民举报后调查发现,马某某在直播过程中发布不当言论,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西宁市网信办随即固定证据,对马某某进行约谈,开展互联网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求其遵纪守法,弘扬网络正能量。经约谈教育,马某某深刻认识到不当言论的错误性质和危害,表示认错认罚,主动拍摄视频向广大网友道歉。
普法小课堂开讲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十三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第六条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
(六)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来源:青海省网信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