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让少数的恶趣味和粗制滥造,令整个行业蒙羞。
1月13日,短剧《逼锦鲤替嫁活阎王,相府气运全断了》上线即引发伦理争议,目前正片已下架,仅余零散切片。

“7岁被迫嫁人、15岁生子……”
该剧讲述7岁女主替姐嫁入将军府、15岁生子的剧情,而女主饰演者实为11岁未成年人,男主则是成年男性。有网友指出,剧中存在多处男女主搂抱、牵手的肢体接触镜头,故事线更是充斥“养成系”“大婚圆房”等成人化隐喻。
该剧上线后,不少网友表示:无法接受!
1月14日,记者搜索发现,该剧在多个平台已无法查询,部分平台显示“本剧已下架”。
涉事平台客服:如有违规内容
肯定不会让它上架
据羊城晚报消息,1月14日,记者致电平台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表示,暂未收到与涉事短剧相关的消息或通知,但平台方有相关审核机制,“如有违规内容肯定不会让它过,也不会让它上架的。”然而,关于涉事短剧是否已下架,以及平台方针对涉未成年内容的具体审核流程及要求,该客服称,热线客服不是审核部门,不了解相关要求,可以在平台App中在线咨询。
律师:导演、制片或涉嫌构成
“猥亵儿童罪”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孟莉表示,该剧的创作与传播已触碰法律红线。
在冯孟莉看来,剧中让低龄女童扮演新娘并演绎成人化互动,直接违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中“禁止渲染未成年人早恋、宣扬不良婚恋观”的要求,更背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核心原则。法律明确禁止让未成年人参与可能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或节目录制等活动,制作方与播出平台作为责任主体,未履行必要审查义务,除面临内容下架、行政处罚外,还可能承担更严重的法律责任。
更值得警惕的是,冯孟莉严肃警示,若后续调查证实剧中特定肢体接触超出艺术表演必要范畴,将实际构成对儿童演员的猥亵行为,相关直接行为人及明知且指示或放任该行为发生的导演、制片人等,将可能涉嫌“猥亵儿童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也是本案可能涉及的最核心、最严重的法律后果。
尤为关键的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于1月8日发布《管理提示(儿童类微短剧)》,明确整治儿童类微短剧的“成人化、工具化、娱乐化”倾向,要求剧情必须契合未成年人认知能力,坚守童真底色。多次担任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评委的浙江省漫画家协会副主席俞柏鸿表示,“此次事件仍发生,暴露出部分平台审核机制存在明显漏洞,监管要求未能见效落地。”
冯孟莉强调,此类内容对儿童的伤害具有深层性。十岁左右的儿童正处于人格形成关键期,认知能力也尚未成熟,难以清晰区分剧情与现实,长期浸染婚恋、权谋等成人化情节,极易导致价值观扭曲,严重误导身心健康发展与正确婚恋观的形成。这一行为本质上是对童年的透支与消费,直接侵害儿童的人格尊严与心理健康。
“不能纵容短剧用孩子牟利”
这部短剧剧情包括7岁被迫嫁人、15岁生子,甚至暗含“养成系”“大婚圆房”等成人化隐喻,而且这些桥段竟由年仅11岁的女童饰演完成。有人辩称此剧是古代设定,但是否必须渲染搂抱等肢体细节?剧情是否必须由未成年人演到结局才换成成年女演员?又会给懵懂的孩子带来怎样的影响?如此拿女童博眼球的短剧,恐怕已经脱离创作自由和题材多样性的讨论范畴。
网友们也认为:
“接受不了,不能让小孩演暧昧剧情”。
“擦边博眼球的短剧毫无底线,平台要加强管理”。
“不能纵容短剧用孩子牟利”。

目前,我国微短剧市场与产业规模蓬勃发展,但部分擦边博眼球、无脑无下限的产品屡屡挑战受众情感和智商,甚至公然违背法规人伦。
别再让少数的恶趣味和粗制滥造,令整个行业蒙羞。随着行业竞争加剧,微短剧制作当向专业化、精品化进阶,从编、导、演,到投、审、播,各个环节都应切实各负其责,整个行业才能有健康长远的发展。
来源:央广网、羊城晚报、中国青年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