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安全警示 > 正文

湖南警方通报

2024年03月06日 14:21:07    湖南省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传湘潭建设路口“发生命案”?谣言

近日,湖南湘潭盛某某、崔某某为博取关注,在某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朋友们,前天晚上建设路口发生杀人事件,一死一伤,杀了湘潭人”“步行街昨晚发生命案,两人被抹了脖子”等谣言信息。该谣言信息被大量转发,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目前,湘潭市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盛某某、崔某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怀化因冰冻天气到处连环撞车”?谣言

2月23日,湖南鹤城公安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某用户在抖音平台上发布虚假短视频,并配文“怀化因冰冻天气到处连环撞车”,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640.jpg


经查,违法嫌疑人刘某某利用低温冻雨天气的热度,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从网络上下载多地视频任意剪辑拼凑,并配上“怀化因冰冻天气到处连环撞车”的不实信息,引发网民转发评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刘某某因涉嫌发布虚假信息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删除虚假视频。

“吸引眼球”“蹭热点”?郴州一网民传播虚假信息被处罚

日前,湖南郴州资兴市公安局快速出击,依法查处一起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案件。

经查,2024年2月,何某某在浏览网络热点信息后,在未经核实信息真伪的情况下,为“吸引眼球”“蹭热点”,故意在网络中搜索图片并编辑为“兴宁高铁站”的信息发布在网络平台,引发网民点击、关注、转发,扰乱了正常网络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资兴市公安局依法对何某某进行了治安处罚。

“娄底市双峰县四姐弟集体失踪”?谣言

近日,网传消息称“湖南娄底市双峰县四姐弟集体失踪”,经核实,该信息系谣言。


2月28日,双峰县委网信办监测到今日头条某账号发布了一条名为“四姐弟集体失踪,凌晨被发现在芦苇丛!背后反映了什么?”的信息,双峰县委网信办立即联合公安部门核实。经核实,近期双峰县未接到过此类报警信息,也未发生过此类事件,信息不属实。该账号为博取关注度和吸引用户流量,编造了该虚假信息,将广东某地修改为娄底市双峰县,并发布到网上。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双峰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对该账号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

“民政局刚开门结婚五对,离婚九十几对”?谣言

近日,湖南新化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联动枫林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编造、散布网络谣言案,依法行政拘留1人。

2月21日,网安大队在网上巡查时发现:枫林街道居民曾某华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发布“民政局刚开门结婚五对,离婚九十几对,这个概率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脱单”的信息。

民警立即与县民政部门联系,经核实,春节后每天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事的群众增多,但大部分是办理结婚,离婚的不到十分之一。

枫林派出所接到联动指令后迅速行动,于2月23日将违法嫌疑人曾某华抓获,其如实交代为吸粉引流而编造传播该谣言信息的违法事实。

目前,该不实信息已责令删除,曾某华因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行政拘留。


杨某编造交警执法“搞效益”网络谣言案

2月21日,违法行为人杨某(男,33岁,沅江草尾镇人)使用本人手机拍摄交警路面执法视频上传至网络平台,并称:“交警出来拦车搞效益了,出来搞钱了”,引起网民关注。杨某歪曲交警正常执法事实,影响交警部门工作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湖南沅江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予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彭某某编造网络谣言辱警案

2月20日,违法行为人彭某某(男,39岁,沅江茶盘洲镇人)主动投案,经查,彭某某为发泄情绪、博取关注,在一网格微信群中造谣称只有“茶盘洲一天24小时都抓啊”,且处罚比外地重,“沅江这边的警察比强盗都不如”等,彭某某编造网络谣言侮辱公安民警,严重损毁了人民警察的执法形象,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湖南沅江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予以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绝非法外之地

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

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共同维护清朗网络

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

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湖南省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