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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疫情”?骆某被行政处罚

2024年02月28日 14:25:24    “江西公安”微信公众号、永修公安

“由于永修县又疫情

关县里出不来”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一则

虚假造谣的短视频

引发关注

2024年2月22日

永修县公安局

马口派出所民警

发现某网络视频平台

有网民骆某

用自己的账号发布一则为

“由于永修县又疫情

关县里出不来”的短视频

640.jpg


马口派出所立即

传唤当事人骆某核实情况

骆某交代自己的目的

就是为了博眼球吸引流量


骆某进行网络造谣

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其行为已经构成

扰乱网络公共秩序

永修县公安局依法

对骆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网络非法外之地

发布或者转发谣言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网友共同遵守网络秩序

共同维护网络环境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共同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江西公安”微信公众号、永修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