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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利用花呗套现3.2亿 3名犯罪嫌疑人被捕

2018年07月04日 16:15:54    检察日报

帮助用户从“花呗”套现3.2亿元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开设网络平台,以虚假交易为手段,帮助用户将支付宝花呗的资金套现3.2亿余元,并从中获取手续费和服务费500余万元。近日,一起花呗套现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刘某、黄某、甘某,被湖南省澧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无需资质审核,利用花呗快速套现”广告层出不穷

“无需审核,免去您向亲朋好友借钱的羞愧感,仅仅付出一点中介费便可快速充实干瘪的钱包。”当下,互联网上花呗套现的广告层出不穷。相对于信用卡,花呗套现无需审核,更为便捷,然而花呗套现的背后却暗藏着重重危机。

2015年,创新型消费信贷产品蚂蚁花呗在支付宝上线运营,其本质是小额消费贷款。申请开通后,用户将获得500元至5万元不等的消费额度。用户在淘宝、天猫和部分实体商家消费时,可选择由花呗支付,在规定的还款日之前向花呗偿付欠款即可,无需支付利息及其他费用。

“能购物消费,有免息期,还能分期还款,花呗的出现俨然成为了‘剁手党’的好福利。”承办检察官向记者介绍说,从功能上来看花呗类似一张虚拟信用卡,花呗和传统信用卡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不能取现。但是,不少人都想方设法将花呗贷款转化为现金,在这样的背景下,“光有米”网络平台应“运”而生。

虚假交易,利用花呗套现3.2亿余元

2017年4月,刘某找到擅长计算机信息技术的甘某,开发了一个专门用于花呗套现的网络平台——“光有米”。同年8月,“光有米”网络平台上线运营,刘某、黄某等人在微信、QQ等社交软件上大肆推广,迅速吸引了一批代理商和码商,代理商负责联系花呗套现用户,码商负责联系可进行花呗收款的支付宝商户。“光有米”网络平台、代理商、码商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短短几个月,“光有米”网络平台上实名注册的代理商、码商高达13万人。

从2017年8月到2018年1月,短短4个多月,刘某、黄某通过“光有米”网络平台虚假交易,利用花呗套现3.2亿余元。其中,刘某、黄某两人获利400万元,甘某获利100余万元。

2017年12月,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蚂蚁金服”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发现异常后到公安机关报案。经查,刘某、黄某、甘某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开设平台,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将花呗的资金套现给用户并从中获利,属于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经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近日,刘某、黄某、甘某被澧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违规套现危机四伏,切勿取财无道

“花呗是支付宝为消费者提供小额消费贷款的产品,无法进行提现或转账,用户通过花呗违规套现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承办检察官说,使用花呗套现的用户大多数都是为了解决短期资金周转问题,一般情况下,一次套现的时间不会超过5分钟,对急需资金的人来说,花呗套现的确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但是,套现者在享受便利之时,往往忽视了背后隐藏的风险。

除了高昂的手续费,在利用花呗套现时还存在被骗的风险。许多套现用户用花呗支付后并未收到约定转账,紧接着所谓的代理商也消失无影踪,用户只能追悔莫及。

花呗套现的目的是解决眼前的燃眉之急,但是无论掏出多少钱,最终都要由用户自己来还。一旦逾期还款,就要背负逾期利息,还有可能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对于提供付款二维码参与套现的商户来说,风险也不小,花呗平台一经查出,将采取限制使用、冻结账户资金等措施。